“三個倡導和四個禁止”
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的通告
倡導厚養薄葬美德,親人在世時有所養、有所樂、盡孝道,逝去時辦理喪事文明節儉,不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自覺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動。
倡導骨灰深埋、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集中生態節地安葬方式,引導廣大市民逐步摒棄浪費資源、影響環境的傳統墓穴立碑葬法。
倡導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家庭追思會、網絡祭掃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緬懷故人,積極參與各種公祭或集體共祭活動,從注重實物祭掃轉移到精神傳承為主。
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山林、風景林地、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拋撒、焚燒冥紙以及焚燒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市區之外的林區及林區邊緣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祭祀用品。
禁止在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內拋撒冥紙和在專用焚燒爐以外的場所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祭祀用品。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不再提供、使用、焚燒一次性紙花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一次性紙花圈帶入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對舉行告別儀式需用花圈的,由殯儀館按規定免費提供可循環利用的絹花圈。
禁止在林地、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建造墳墓。
禁止制造、銷售、運輸冥紙、冥幣、紙錢、紙扎實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殯葬祭祀用品。
基本殯葬服務免費項目增加
《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在原有殯葬服務免費政策的基礎上,實施惠民殯葬“擴面增項”政策。
擴大惠民殯葬政策保障群體覆蓋面。在城鄉低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礎上,將人體器官捐獻者、查實不了身源的無主(名)遺體、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在鄉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獨生子女三級以上傷殘及死亡家庭的父母、百歲老人等群體納入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免除政策范圍。
增加基本殯葬服務免費項目。對納入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免除政策范圍的群體,在免除原有普通車輛遺體運送、3日內普通冷藏(凍)柜遺體存放、普通設備的遺體火化費、1個普通衛生紙棺、1個普通骨灰盒五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基礎上,骨灰在殯儀館寄存的,按年度免除5年寄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