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彩印廠廠主王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
據常德晚報報道,常德市某譚氏兄弟經人介紹聯系到武陵區經營彩印廠的王某,要求其幫忙印制印有某知名打印耗材品牌標識的硒鼓外包裝盒。在未經該品牌注冊商標所有權人授權的情況下,王某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期間共印制了帶有該品牌商標的5種硒鼓外包裝盒,共計27,400個。期間,王某累計獲得硒鼓外包裝印制費49,530元。
去年10月29日,王某被常德市公安民警抓獲歸案,同時民警在王某的彩印廠還查獲了非法制造的另一品牌硒鼓外包裝盒1,990個。
今年7月14日,武陵區人民檢查院就王某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向武陵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