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清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再生資源不能簡單當做垃圾處理,“如果不分類,隨其他垃圾混裝混運,會增加垃圾總量,造成資源浪費;如果分類處理,可以減少上述危害,但與直接回收相比,仍增加了處理成本和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因此,他認為應該以直接收回的方式處理廢品中的可再生資源,而提高直接回收率的關鍵,首先是對廢品回收這一行業進行科學規范的管理。
胡有清說,據他們的調研,當前不少城市的廢品回收服務都存在以下問題:正規回收站點少,散兵游勇式的流動攤點多,居民獲取服務的渠道不暢;回收人員良莠不齊,多屬于無證經營,且經營不規范,得不到居民信任;回收人員受利益驅動,造成許多可再生的物資難以直接進入回收流程;收集、運輸、加工各環節達不到環保要求,存在許多隱患等。
胡有清建議,從國家層面健全廢品回收業法律制度建設。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加強相關法制建設,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鼓勵合法經營、公平競爭,逐步把行業管理納入規范化軌道。地方政府要根據城鄉發展規劃和行業經營特點,合理布局廢品回收網點和集中經營市場;采取多種措施促進行業發展,鼓勵相關企業公司化、正規化、連鎖化經營,建立相應的廢品回收人員登記制度和約束體制,提升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并且要明確部門職責,由工商、公安、城管部門專門負責廢品回收經營者的審查、登記、發證、監管工作,加強行業監管。
【中紙每日觀察】廢紙漿作為中國造紙工業最大原料來源,在造紙行業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然而,我國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還不完善,國內廢紙質量差,加之2011年國家取消了回收廢紙資源增值稅退稅優惠政策,廢紙收購環節比較多,導致國產廢紙價格與進口廢紙價格持平甚至還高。這種現象已嚴重制約了行業發展。
日前,由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負責起草的《廢紙分類等級規范》(SB/T 11058-2013)已經商務部審核予以公布,并于201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國內首個對廢紙分類和等級進行詳細劃分的行業標準。促進國內廢紙回收體系建設,讓國產廢紙有所作為。
隨著環保意識的不斷深入,關于“再生資源”,國家會越來越重視。制定一些措施,規范市場,通過調整結構和技術創新促進造紙產業轉型升級,同時企業也要積極配合才能實現綠色發展。 (評論為中國紙業網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